关于印发2010年绿色江苏造林绿化项目
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林业局(农委)、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决定》(苏发[2004]5号)精神,做好2010年绿色江苏造林绿化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现将《2010年绿色江苏造林绿化项目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2010年绿色江苏造林绿化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二O一O年五月十日
附件
2010年绿色江苏造林绿化项目
资金申报指南
2010年是绿色江苏建设的决战之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实现“两个率先”,打造“绿色江苏”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为做好2010年绿色江苏造林绿化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根据《绿色江苏现代林业工程总体规划》、《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绿色江苏生态建设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农[2006]259号 苏林计[2006]83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和省林业局下达的2010年全省村庄绿化建设任务和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现对2010年绿色江苏造林绿化项目资金申报提出以下要求:
一、项目立项的原则
各地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生态优先原则,全力推进新农村村庄绿化和营造林建设,促进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二是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各地所处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结合当地造林绿化实际,确定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三是注重效益原则,加强先进科学技术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运用,不断提高造林绿化的质量和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四是平等扶持原则,鼓励各类所有制主体投资造林绿化建设,凡有利于推进造林绿化建设,符合公共财政扶持方向,不分主体类型,一视同仁地予以平等扶持。
二、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一)村庄绿化项目
资金主要用于省级村庄绿化示范村(包括15个巾帼绿化示范村)建设的以奖代补。省将根据各地示范村建设的推进情况,经考核验收合格,对苏南、苏中、苏北分别不同标准给予补助。
(二)营造林项目
资金主要用于全省沿路、沿河、沿湖、沿海、沿厂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成片造林、木本油料经济林、竹林、抑螺防病林及珍贵用材林培育、大径材培育、乡土树种培育、健康森林培育、中幼林抚育等示范点建设种苗、整地、栽植等补助。
三、申报要求
(一)村庄绿化项目。各地要根据《江苏省村庄绿化合格村、示范村及整体推进县(市、区)创建标准(试行)》(苏林造[2009]6号)和省林业局下达的村庄绿化建设任务,结合当地绿化示范村建设实际,申报村庄绿化补助资金。省将在各地自验基础上组织抽查验收,并根据验收合格情况安排村庄绿化补助资金。
(二)营造林项目。按照《办法》的规定,省根据上年度各市、县造林实绩情况确定各市县营造林项目资金控制指标(附件1),各地应根据资金控制指标申报营造林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各市、县不超过2个项目,其中补助资金控制指标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市、县申报1个项目。
(三)各申报单位要重视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填报《2010年村庄绿化补助资金申请表》和《2010年营造林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3)。项目资金申报数额要根据建设规模、补助标准和控制指标如实填报,避免夸大虚报。资金申请报告同时需附上年村庄绿化和营造林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书面总结。
(四)各地要抓住春季造林绿化有利时机,大力推进村庄绿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确保2010年村庄绿化建设和营造林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申报时间
请各市、县林业、财政部门于5月31日前联合行文将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省林业局、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省林业局计财处联系人:朱学雷;联系电话:025-86275417
省财政厅农业处联系人:顾彩娥;联系电话:025-83633158
电子信箱:zhuxuelei@jsagri.gov.cn
附件:1. 2010年营造林项目资金控制指标
2. 2010年村庄绿化补助资金申请表
3. 2010年营造林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苏林计[2010]33号、苏财农[2010]77号附件1(2010年营造林项目资金控制指标).xls
苏林计[2010]33号、苏财农[2010]77号附件2、3(造林绿化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xls